61、第 61 章_穿书军婚中怀孕的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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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第 61 章

  离开万窟山以后,狐小玉直奔离万窟山最近的人类城镇。

  这都多少年没有感受到人气了?

  只是她好像低估了自己此世的魅力,几乎是从一进城开始,她的容貌就引起了小范围的骚动。

  要不是她及时反应过来,施法离开了那里,这些人闹出来的动静可能还要更大。

  那怎么行呢?她可是享受生活来的,又不是来找修士打架的。

  而且离群索居生活得久了,虽然内心深处是很想来有人烟的地方感受一下,但是被许多人反过来围观、靠近、试图攀谈,她一下子还真的有些接受不了。

  于是第二次她就学乖了,而且见了一次人以后,内心对久未接触的人烟也没有那么憧憬了。

  她先用术法收敛了自己的身形,一般人在看到她的时候,只是能感受到这里有这么一个陌生人,却不会注意到她的样子。

  就算偶然瞥见了她的容貌,也不会引起什么震动,只会自然而然地将人忽视。而且只要来人一将视线移开,就会马上忘记她的模样。

  简直就是居家旅行、出游必备的好术法,只有一点不太方便。

  就是跟她接触的多了,或者是在这种状态下仍然有心想要看清楚她的模样,那这个法术就会失效。

  不过前者,只要不是特别敏锐的人,接触的次数多也不一定能发现她的异常。后者只要不是什么修士或妖怪,一般是不会在这种状态下,还能对她生起探究的心思的。

  所以问题还是不大。

  第二次出游的地点她也有了规划,这座城镇的小食在这周边极为出名。

  有许多外来的客商到了这周边,都会选择在这座城市落脚。

  商人又会引来许多生意人、普通的想要买时新事物的客人,人流量一大,来这里找生路的小摊小贩年轻人也就越发多了起来。

  这座城市的人虽然多,但是相对的,每天进进出出、来来往往的陌生人也多。小玉就算在里面住个十天半个月,也可以说是慕名前来游玩的,半点不会引人注意。

  这次也确实是没有引人瞩目就是了,不然她花了这么大的力气岂不是做了白工?

  一进入这座以小食发家,而后什么都发展起来的美食城之后,小玉就直奔全城最好的客栈,顶了一间最好的上房。

  反正现在她不差钱,就算不置办房产,而是选择在客栈这种暂时歇脚、住宿费贼贵的地方住上八辈子,她乾坤袋里的那些金银也花不完。

  更别提那里面还有一些非常名贵的珠宝首饰,和好几沓的大额银票了。

  刚刚进入这座美食城的时候,狐小玉的心情还是很好的。麻烦解决了,美食美景、锦衣华服、美好生活……全都在前头等着她呢!

  可是来到这里的第三天,她那些新奇、激动、恨不得一辈子赖在这里不走的心情就全都消退了。

  说到底,她怀念的根本就不是这里,而是现代那些高频率、快节奏、又十分先进发达的生活。等到重获自由的激动心情一消退,在这个地方待得越久,她反而越惆怅。

  生活习惯不同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在这座城市里,她并没有认识的人。她的亲人不在这里,她的朋友也不在这里,尽管离开了万窟山,她却还是独自一人。

  那种所有的繁荣昌盛都与我无关的格格不入的感觉,随着时间的流逝增长得越发的快了起来。

  这座陌生的城市,甚至还不如万窟山能带给她的归属感强。

  尤其是在术法效应下,所有人都漠视她的情况下,狐小玉的孤寂感就越发强烈了。

  狐小玉不是没有意识到,问题应该是出在自己的心态上。不用法术她嫌麻烦,用了法术她觉得孤独。

  一个人待在山林里的时候,她渴望人烟。进入了人声鼎沸的城市,她又显得那样的格格不入。

  其实她并不是融入不进去,她完全可以换一个方式,将自己的容貌变得普通,混在凡人之间过正常人的生活。

  但是内心深处,她又知道这辈子的她,是一个妖怪。跟这些凡人的接触越深入,几十年之后,等这些跟她建立了联系的凡人们逝去了,她的痛苦和孤独感就会越强烈。

  可是跟妖怪产生交集……说实在的,她真的有心理阴影。

  她的心态出了问题,她燃不起对生活的热情。明明她那么渴望生存下去,却不知道该如何好好生活。

  不过还好,狐小玉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知错就改。几乎是感知到了自己心理出现了问题的那一瞬间,狐小玉就翻出了客栈的天字一号间中常备的纸笔。

  她回忆了一下,曾经在万窟山藏书洞中浏览过的游记。以东海最最终目的地,列出了沿途她最想去的地方,牡丹花盛的洛阳、烟雨濛濛的苏城、还有景色并不十分出众,但是坊间绣娘集聚者众的絮州……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她就对这些古代的绣艺什么的感兴趣了。当时就想买个十字绣什么的绣绣了,没想到现在竟然有机会偷师,可以学那些正儿八经的技术了!

  这般追忆一二、挖掘三四,外加她有心调整自己的状态,竟然真叫她生出几分兴趣来了。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响起了几声有序的敲门声,“客官,您要的热水到了。”

  狐小玉执笔的动作顿了顿,而后头也不回地唤道,“你把水抬进来就好。”

  “诶!”小二哥热情地回应了一声,却还是顿了好一会儿才开门,像是特地给门里的客人留下了休整的时间。

  开门的动作又轻又快,木制的大门几乎没有造成什么响动。抬水的动作也很是利落,三两下的功夫就将两大桶热水全都抬进了屏风里,倒入了浴桶中。

  然后关门下楼又抬水,送水的过程都安静又迅速。一心只盯着浴桶的方向看,从来都不会试图看清客人的样貌,只有这么让狐小玉满意了。

  她是学过除尘术的,但是最初十几年的人类生涯让她养成了不在水里滚过一遭就不舒服的坏习惯。

  所以她还是见天地叫水沐浴,客栈里虽然不止一个店小二,到没有抬个水就出动所有员工的道理。

  一般这种工作都是轮流做,可是这么多小二哥里,只有这个最有眼色。其他人虽然不会特意窥视她的模样,但是进门以后总是会本能地看她一眼。

  让人忽略自己的术法是用在自己身上的,这要是跟人接触得多了,在面对熟人的时候可是会失效的!

  这是这个小二哥却很机灵,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怎么看出她不喜欢跟人接触的,从来不跟她多做交谈,也不多看她一眼。

  所以狐小玉总是点名让他来为自己服务,等这小二哥每次打完水,她还会打赏他一个银角子,就当是她的谢礼了。

  要知道天字一号房房费不菲,这沐浴用的银子可是囊括在里面了,就算她一个字儿都不给,那些小二也得勤勤恳恳地给她打水。

  所以每天这个时候,狐小玉和只是楼上楼下送了几趟水就能得到一块赏银的小二哥的心情都相当不错。

  今天的小二哥也拿着银子开开心心地退了出去呢。

  狐小玉呼出了一口气,只觉得对生活的热情又高涨了一点。

  她放下笔,将准备好的衣物搭在屏风上。然后解开外衣,打算好好地泡个澡,感受一下地主老爷的腐败生活。

  哪知道窗外突然又传来了几声异响,这声音又细又小,比有经验的小二哥开门还难令人察觉。若不是狐小玉并非凡人,耳聪目明,定然也是要忽略这响动的。

  这三更半夜,月黑风高的,不走大门走窗户!走窗户也就算了,这进窗户之前还不先敲窗,一定是贼人无疑了!

  狐小玉气得一把拉上衣服,这个时候,她已经脱得只剩下一件里衣和一件小衣了。

  几乎是听到外边动静的同一时刻,她就拢上身上穿着的那件里衣,又在外边披了一件外衣,草草地系了一个结。免得那贼子还以为自己有多厉害,能整得她如此的惊慌失措。

  确定过自己看起来绝不狼狈以后,她一个箭步,越过身前的屏风。飞跃到了发出异响的窗前,“谁!”

  她的声音又疾又快,不复方才回复小二哥时那般温柔平和。

  哪知道窗外的人听到了动静,非但不害怕,反而加快了自己的动作。

  “我就说!我一定不会走错地方的!小狐狸!”

  窗户“砰”地一下被粗暴地推开,露出了那个狐小玉万分熟悉的容颜,“敖春?!”

  “你不是去找你姐姐的故人之子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狐小玉难以置信道。

  “唉,一言难尽啊!”他半蹲着立在窗沿上,高大的身躯显得有些可怜兮兮的。说着一言难尽的话,做着一言难尽的表情。

  狐小玉都快要抑制不住自己的想象力,去猜想他都遇到了哪些一言难尽的事了。

  敖春却尾巴一勾,从窗外又带起一个人来。

  狐小玉瞪大眼睛,大哥你没有没搞错啊!你自己突然出现也就算了,天字一号间可是在三楼啊!

  敖春人形状态下的尾巴可没有原形的长,这么轻轻一勾,就能把人勾起来。你到底是从哪里勾的人啊?!

  或者说,在你敲开我的窗户之前,你到底把你尾巴上的人安置在哪里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没错,新人物已经出场了,春春尾巴上勾着的那个人就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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